关于做好我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我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一)评选范围:2022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数量:
1、省级优秀毕业生:文法学院45人,外国语学院22人,经济管理学院89人,会计与金融学院70人,信息工程学院15人,建筑工程学院31人,机电工程学院22人,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10人,国际教育学院4人,人工智能学院2人。
2、校级优秀毕业生为不超过各学院2022届毕业生总数的10%(四舍五入)。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省级优秀毕业生还要求无重修或补考现象,省级优秀毕业生历年综合测评成绩均要在班级前1/2,校级优秀毕业生历年综合测评的平均成绩要在班级前2/3)。
(六)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省级优秀毕业生需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正式就业(已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升学)、创业(已工商注册登记),或参加市级及以上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在规定的人数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二)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透明,各学院要将初选人员名单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确定后,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初选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统一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sdgxbys.cn)在线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并上交纸质评选工作报告附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1)和成绩单;《报备表》经学院和学校审核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确定后,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校级优秀毕业生填写“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2),并上交评选工作报告附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3)和成绩单。
(四)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时间为3月9日至3月23日(含公示时间);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时间为3月9日至5月19日(含公示时间)。请各学院务必按时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报告附初选人员名单(初选人员名单打印版和电子版要各交一份)、加盖教务部门红章的历年成绩单(成绩单顺序与初选人员名单顺序要一致)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正反面打印2份)报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奖励
经审核批准、公示合格的省级优秀毕业生,颁发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式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电子证书,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经审核批准、公示合格的校级优秀毕业生,颁发烟台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证书;“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各学院要做好优秀毕业生的优先推荐就业工作,同时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优秀毕业生要真正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就业并努力带动其他同学就业。
招生就业处
2022年3月8日
附件1:
202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院系名称:(盖章)
附件2:
校 级 优 秀 毕 业 生 评 审 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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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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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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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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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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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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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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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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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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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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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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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注意:反正面打印,主要事迹要求3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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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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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所) 推荐意见 |
( 盖 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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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评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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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学校、毕业生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烟台理工学院制
附件3:
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院系名称:(盖章)